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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 2013年11月22日 14:17:06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省实现“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省实现“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1、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大意义。小康大业,人才为本。人才资源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人才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的新变化,掌握加快发展的主动权,坚持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道路,把人才凝聚到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项事业中来,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大力开发人才资源,走人才强省之路。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各级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实施科教兴鲁战略,人才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但也应当看到,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高层次人才匮乏等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和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目前,我省人才工作正处于需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全面推进的重要阶段。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人才工作当作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2、明确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以政策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人才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市场配置为基础,围绕由人口大省转化为人才资源强省,建设济南、青岛两大人才高地,突出抓好县以上党政领导人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三个重点,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努力开创广纳群贤、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新局面,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具体目标是:
  ——人才总量有较大增加。适应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努力造就数以千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百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使我省人才队伍的总体数量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资源强省。
  ——人才结构更趋合理。发挥济南、青岛两个区域性人才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适应全省优势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优势群体,促进人才在东西部、城乡、产业、行业和不同所有制之间的合理分布。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短缺的局面有较大改观,到2005年,高层次人才达到21万人,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占技术工人的比重达到10%以上;到2010年,高层次人才达到35万人,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占技术工人的比重达到20%以上。
  ——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取得明显成效,人人争做贡献,人人奋发成才,学习型社会初步形成,人才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有新的提高,人才的全面发展提高到新水平。
  ——人才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宏观调控得到加强和改善,符合各类人才特点、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努力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发展的政策环境、人文环境、创业环境和生活环境,使山东成为人才积极向往、建功立业的聚集地。
  3、实现人才强省目标的基本要求。必须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人才工作,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把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始终围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立人才工作目标,根据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人才政策措施,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检验人才工作成效。必须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以人为本和人人都可以成才的科学人才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只要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作出积极贡献的,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需要的人才。必须坚持统筹兼顾,推进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城市与乡村、东部与西部人才、高层次人才与实用技能人才协调发展。必须正确处理用好现有人才与引进人才的关系,在加快现有人才培养、提升现有人才素质与能力、充分发挥现有人才作用的基础上,大力引进各类急需的人才。必须坚持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改革取向,积极推进人才工作机制创新,努力提高人才工作的服务水平。
  二、突出重点,抓好“三支队伍”建设
  4、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坚持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最根本的检验标准,强化理论武装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公道正派,以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时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够担当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重任的后备干部队伍。加大干部培训力度,选拔有一定外语基础和本科以上学历的县处级以上优秀干部到国外进行中长期培训。选拔培养一批公共管理硕士。积极做好经济强县和经济欠发达县县(处)级干部对口交流挂职工作,促进县级领导班子建设。
  5、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遵循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成长规律,以培养懂经营、会管理的优秀企业家为重点,加快建设职业化、现代化的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实施“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程”,提高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建立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库,积极探索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的新途径。加大对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选择部分大型民营企业集团进行人才专项服务试点。总结经验,扩大范围,形成制度,不断增强民营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6、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着力培养造就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带动整个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新世纪人才工程”,培养造就一批能够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知名专家学者,一批在国内各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专家学者,一大批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全省高等院校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用5年左右的时间,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100名特聘教授,建设100个重点学科,建成100个高水平学术团队,培养400—600名中青年学术骨干。同时,在文化、卫生、农业、经贸等领域实施“泰山学者”建设系列工程,形成具有山东特色的高层次人才群。抓紧培养一批急需的金融证券、法律、外经外贸和精通世界贸易规则的专业人才。注重发挥老科技工作者作用。
  三、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多层次人才培养机制
  7、实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快高等教育改革、调整与发展步伐,按市场需求调整和设置学科专业,扩大学校自主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力度,扩大高等教育规模,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力争到2010年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达到160万人,其中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达到100万人以上,在校硕士研究生10万人,博士研究生1万人。建成2至3所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大学,10所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大学。鼓励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校联合办学,大力推进中外合作办学,采取有效措施扶持民办教育的发展。
  8、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积极发展和完善职业技术教育,加快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建设,重点培养能够立足市场需要的技工和高级技工,逐步形成以职业教育为基础、以高级技工教育为依托、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高级技能人才培养教育体系,培养大批经济建设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专门人才。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建立培训、考核、使用和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加强公共技能实践培训基地建设,为社会高技能人才成长提供服务。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企业单位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用的高技能人才认定制度。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为技能人才成长和脱颖而出创造条件。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大力开发和培养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各种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科普组织的作用,实行农科教相结合,促进农村实用人才快速成长。
  9、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教育资源,建立完善长期培养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国内培养与国(境)外培训相结合、政府组织与用人单位自办相结合的多层次、开放型综合培养体系。加大继续教育力度,研究制定《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明确各类人才接受和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推进人才继续教育的制度化、法制化。完善政府、单位、个人三方分担的继续教育投入机制,建立带薪学习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大力发展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建立覆盖全省的教育培训信息网,形成网络化、社会化、自主化的终身教育体系。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社区”活动,鼓励岗位成才。
  四、深化改革,建立人尽其才的用人机制
  10、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通过实践检验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完善人才评价手段,大力开发应用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努力提高各类人才评价的科学化水平。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按照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要求,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常性考察和任期考核,尤其是在重大事件、关键时刻中表现情况的考察,把考察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奖励等的重要依据。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积极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改进国有资产出资人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考核评价工作,突出对经营业绩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提高考核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考评结合的职称评审办法,逐步推进职称评审的社会化。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加快执业资格制度建设。积极做好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工作,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实行跟踪考核,动态管理。
  11、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打破地域、身份和所有制界限,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以扩大主、加强监督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完善选任制,改进委任制,规范考任制,推行聘任制,探索实行任期制。继续做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公务员考试录用等工作,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公开竞争、合同管理和单位自主择人、人才自主择业的“双向选择”办法,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以推进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积极探索组织推荐、社会招聘、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聘制度。
  12、积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工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汇集着越来越多的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各类人才纳入人才工作范围,努力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人才思想观念和人才创业机制。要消除体制和政策障碍,在政治上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一视同仁,在政府奖励、职称评定等人才政策上统一安排,在面向社会的资助、基金、培训项目、人才信息库等公共资源运用上平等开放,在改善创业环境和工作生活条件上积极提供服务。 
  13、完善分配激励机制。针对各类人才的特点,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结合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逐步建立综合体现工作职责、能力、业绩、年功等因素,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结合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符合各种类型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结合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企业薪酬制度,将经营者薪酬与其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直接挂钩。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探索建立产权激励机制。逐步建立人才资本产权制度。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的转变,科学界定人才资本产权,合理划分人才与用人单位的权益份额。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机制。鼓励用人单位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实行股权、期权激励。单位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应当从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5%的比例,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应当提取不低于35%的比例,用于一次性奖励该项科技成果完成者和转化实施者。
  五、引才与引智并举,建立灵活高效的人才引进机制
  14、完善人才、智力、项目相结合的引进机制。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鼓励企业事业单位采取咨询、讲学、兼职、短期聘用、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贸结合、人才租赁、在国(境)内外人才密集地设立研发机构等方式灵活引进国内外智力。坚持以我为主、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方针,积极聘请和吸引国外专家,充分利用海外人才和智力。支持和鼓励科技人才联合申报各类科技项目或联合承担重大工程。政府资助和出资的重大科研项目,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应公开招标,并积极向符合条件的个人开放。
  15、创造条件引进急需人才。发挥企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引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缺的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继续实行“山东省人才居住证”和“山东省外来人才聘用证”制度,外来人才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充分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鲁创业或以各种方式回国服务。制定鼓励和支持留学人员来鲁创业政策,大力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基地建设。拓宽联络渠道,加强与海外大学、研究机构和华人商会、留学生组织的联系,提高吸引留学人才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六、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建立规范有序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
  16、加快人才市场体系建设。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大力推进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强人才市场硬件建设,大力发展网上人才市场,逐步形成全省一体化的人才资源共享体系。建立省、市人才库。完善人才市场功能,拓展服务领域,积极开展素质测评、资格认证、能力培训等中介服务。推进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体制改革,逐步实现管办分离、政事分开。推进市场主体多元化、人才服务社会化进程,按照多元化投入、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建设功能完善和辐射作用强的区域性综合人才市场与专业人才市场,使现有各类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实现联网贯通。努力形成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行业协会严格自律、中介组织提供服务的运行格局。
  17、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破除一切阻碍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和限制,实行无障碍流动和就业。疏通公有制与非公有制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省内企事业单位人才在完成本职工作、不侵害原单位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通过参与项目研发、技术攻关和提供科技咨询、技术服务等多种方式,在不同地区、不同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薪。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经单位同意,可不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受聘到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并以合同形式约定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改革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社会化的公共档案管理服务系统。积极发展和完善人事代理业务,推行人才契约化管理。适应山东半岛城市群和胶东半岛加工制造业基地建设对人才的需求,积极推行人才开发一体化,实现人才资源共享。健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维护用人单位和人才双方的合法权益。
  18、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农村的人才扶持力度。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城市人才向农村流动,沿海发达地区人才向西部流动。创新对口帮扶机制,加强东西部人才交流,逐步缩小东西部地区人才差距。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发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的力度。
  七、构筑干事创业平台,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
  19、加强人才载体建设。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创办更多的科研实验室、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产学研共建研发中心、中试基地、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站等,对现有的同类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加大对新批重点学科(实验室)、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企业技术中心投入,对承担的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建设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重点的知识创新体系、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和以科技中介机构为主体的服务体系。发挥各类经济园区的作用,增强对人才的吸纳、集聚能力。努力使各种载体成为对各类人才具有强大吸引力和承接力的高密集平台。
  20、建立多元化的人才开发投入机制。牢固树立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的投入的观念,不断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人才资源开发,按合同约定享有相应权益。用人单位要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人才培训。各级政府要把人才开发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扶持力度。设立省人才专项资金,用于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工作。建立完善人才成长资金扶助体系,为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有效保障。建立政府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风险投资体系,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21、优化人才服务环境。适应新形势下人才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为各类人才成长发展、干事创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发挥政府奖励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激励导向作用,对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表彰奖励。鼓励社会力量和企业事业单位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进行奖励。
  22、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改善各类人才的生活条件,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搞好保健服务,对在鲁工作的“两院”院士、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给予医疗保健待遇。实行专家定期休假制度。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社会优待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专家制度,及时听取意见建议,解决专家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23、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大力弘扬尊师重教、尊贤爱才的优良传统,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党的人才政策,宣传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创新创业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舆论氛围,形成鼓励创新、支持创业、信任理解的良好社会环境。
  24、健全人才保护保障制度。加大人才工作立法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流动、激励、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法规体系,营造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保护办法,建立人才安全管理制度,对承担国家重点工程、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核心技术或商业秘密的人才依法实行保护。加大对人才在科技研发、项目承包、创业、兼职、流动等活动中的法律保护力度,维护人才的合法权益。加快建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办法,为人才提供社会保障。
  八、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
  25、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人才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管人才,主要是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各级党委要搞好统筹规划,制定人才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坚持分类指导,创新人才工作理论、体制和方法;积极提供服务,提高对人才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实行依法管理,加快推进人才工作法制化建设,增强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注重整合力量,建立健全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
  26、按照建立“三个体系”的要求,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人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的要求,将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部门),落实到人。探索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人才统计调查制度。各级党政“一把手”为人才工作第一责任人。人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在人才队伍建设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7、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人才队伍建设的全过程,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人才成长的特点,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形式、方法和机制,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在人才队伍中进一步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理想信念教育,加强爱国主义和职业道德教育,制定规划,突出重点,重视做好在各类人才特别是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及时把他们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使其成为先进生产力的重要开拓者和先进文化的重要创造者、传播者。
  28、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冲破陈旧观念、思维定势、习惯做法和各种条条框框的束缚,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精神,开放的眼光,务实的态度,推动人才工作的观念创新、政策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深入调查研究,注意总结推广人才工作的先进经验。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推动人才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本意见的实施细则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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