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扎实推行农村社区组织员制度
健全完善新形势下农村党建工作体系
今年以来,宁津县把扎实推行农村社区组织员制度作为基层党建创新“县委书记项目”和落实“农村社区党建强化年”活动的有效措施,积极构建新的基层党建工作体系和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一、严格选派程序。坚持个人素质高、群众威信高、处事水平高,大局观念强、自律意识强、工作能力强“三高三强”标准,突出乡镇干部自荐、农村社区推荐,乡镇党委初审、县委组织部终审“两荐两审”做法,对社区组织员精挑细选、严格把关。具体工作中,做到“一区一员、科学选派”。一是对口选派,根据社区班子强弱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结合机关干部分管或从事工作情况,分别选派到不同的社区;二是因人选派,根据干部学历、经历、个人特长等情况,合理安排帮扶的农村社区;三是自由结合,引入双向选择机制,让社区选择自己最信任的乡镇干部,让乡镇干部选择自己最愿帮扶的社区;四是人脉选派,体现人本理念,充分考虑乡镇干部籍贯、人脉关系等情况,尽量安排帮扶本人籍贯所在社区或相对熟悉的社区。选派的304名农村社区组织员中,大专以上学历的265名,占87.2%;40岁以下的227名,占74.7%;副科级以上的98名,占32.2%。
二、明确职责任务。实行“双岗双责”,农村社区组织员既要认真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又要驻社区帮助、指导、配合、督促开展好社区工作。规定,社区组织员每年有一半时间驻社区开展工作,一半时间回乡镇处理业务工作;每月的1至5日、11至15日、21至25日,为组织员驻社区工作日。主要履行 “八大员”工作职责:一是抓班子,做好党组织工作的“指导员”;二是带队伍,做好村委会工作的“协理员”;三是理思路,做好强村富民的“服务员”;四是定制度,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员”;五是办实事,做好农村矛盾的“调解员”;六是搞建设,做好社区建设的“规划员”;七是保稳定, 做好平安社区的“信息员”;八是促和谐,做好社区民意的“调研员”。
三、加强监督管理。一是明确“两必知”、“三必办”、“四必到”、“五不准”工作纪律。“两必知”即所驻社区的基本情况、组织设置及活动情况必须知道;所驻社区的地理环境、资源优势、发展潜力、不稳定因素必须知道。“三必办”即乡镇党委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必办;所驻社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必办;所驻社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必办。“四必到”即社区“两委”会议、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必须到场;社区有难事、急事、突发事件时必须到场;社区有重大活动必须到场;每年必须到社区群众家中进行一次走访。“五不准”即不准在所驻社区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不准用公款吃请;不准在所驻社区购买廉价物品和土特产;不准收受所驻社区的任何礼物;不准参与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各项活动。二是实行“一证、一册、一卡、一本、一库、一会”“六个一”管理模式。“一证”即统一为社区组织员印制工作证,持证上岗;“一册”即编印《农村社区干群连心手册》,将社区组织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情况向群众公布,方便群众与社区组织员及时联系;“一卡”即把所驻社区基本情况、班子成员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制成卡片,社区组织员随身携带;“一本”即为社区组织员每人发放一本《民情日记》,做好帮扶工作记录;“一库”即县委组织部为304名农村社区组织员建立了信息库,对组织员的学历、专业、职务、特长、联系方式、帮扶社区等基本情况实行信息化管理;“一会”即每周由各乡镇党委召开一次社区组织员工作例会,汇报交流工作情况,提出问题,研究对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