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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36365调研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 2008年10月29日 00:00:00
    

bt36365调研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组织部门调研信息工作质量,及时总结、推广全市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推动新世纪新阶段组织工作创新,结合全市组织部门调研信息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全年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商贸开发区、本部各科(室、中心)均要完成2项以上调研课题。全市每年在中组部《组工信息》、《组工通讯》用稿30篇以上;在《山东组工信息》用稿60篇以上,在《山东组工通讯》用稿20篇以上。
  2、各县市区任务目标:每年在中组部《组工信息》、《组工通讯》用稿2 篇(其中经济开发区、商贸开发区各1篇)以上;在《山东组工信息》用稿4篇(其中经济开发区、商贸开发区各2篇)以上,《山东组工通讯》用稿1篇以上。
  3、部内各科(室、中心)任务目标:每年在中组部《组工信息》、《组工通讯》用稿1篇以上;在《山东组工信息》用稿2篇以上,《山东组工通讯》用稿1篇以上。
  二、督查管理
  4、健全队伍。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要明确1名副部长分管调研信息工作,凡研究室人员不齐全的,要充实人员,没有成立研究室的要固定专人从事调研信息工作。本部各科(室、中心)也要指定专人为兼职信息员。
  5、定期调度。根据全市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任务,市委组织部每年初制定下发调研课题,并及时提出一个时期调研信息工作要点,供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本部各科(室、中心)参考。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坚持每二个月通报一次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本部各科(室、中心)稿件采用情况,通报到县(市、区)委书记、组织部长。建立定期调度制度,每季度由分管部长召集一次调度会议,以此调动全市组工干部搞好调研信息工作的积极性。
  三、考核奖惩
  6、记分标准:按时完成调研课题任务的记10分。每超额完成一篇加记5分;完成一篇的记5分,一篇没完成的不记分。调研课题被中央、省、市报刊采用的分别加记100分、50分、30分。被中组部《组工信息》正刊、领导参阅、综合采用1条,分别记90分、60分、30分;被中组部《组工通讯》采用1篇记100分。被《山东组工信息》采用,单条记40分,其他记20分;被《山东组工通讯》正刊、观点摘编、简讯采用 1篇(条),分别记50分、30分、20分。被《德州组工信息》采用,单条记10分,简讯记5分;被德州《组织工作》采用1篇记30分。被中央、省委、市委领导批示的信息分别加记50分、30分、20分,通讯分别加记80分、50分、30分。合作撰写被采用的,按得分平均记分。
  7、考核标准: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基本得分350分、省以上得分150分(其中经济开发区、商贸开发区基本得分200分、省以上得分50分)以上,视为完成调研信息工作任务。本部各科(室、中心)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基本得分120分(其中省以上得分60分)以上,视为完成调研信息任务。
  8、奖惩措施:调研信息工作实行年终总评。对完成基本考核任务、得分前5名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得分前2名的本部科(室、中心)授予“全市组织部门调研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对调研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授予“全市组织部门调研信息工作优秀工作者”称号。对完不成任务的县市区委组织部、本部各科(室、中心)给予通报批评。


200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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